
近日,海南省建设厅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要从建设工程项目立项、可行性研究、规划、设计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、监理、质量检测、竣工验收和备案等各个环节强化建筑节能工作。一个环节达不到要求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。
通知要求,凡没有建筑节能设计或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不通过的,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。工程竣工验收时,应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,有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,按照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规定,重新组织竣工验收。
海南省建设厅倡导,要在通过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产品,提高建筑保温(空调)隔热性能和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的同时,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建设技术,在保证建筑物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,减少建筑物在使用空调、照明、热水等过程中的能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