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,明确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、服装、轻工、电子信息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、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。其中聚醚多元醇(税则号39072090)出口退税率由原来为5%上调到13%,己二酸及其盐和酯(税则号29171200)出口退税率将从9%上调到13%。
此次出口退税上调对出口型生产企业无疑又是一个利好消息,但目前国际市场需求下降,国家出台提高出口退税的方式只能部分缓解进出口企业的压力,进出口企业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还需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