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及海关总署7月23日联手颁布的《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》公告44号(下称“44号文”)将从8月23日起正式实施。继出口退税新政7月1日正式实施不到一个月,新一轮出口宏观调整政策的紧接出炉,引起了国内企业尤其是加工贸易型企业的高度关注。
据统计,2006年,广州加工贸易实现进出口总额300.02亿美元,增长12.86%,其中出口181.49亿美元,占地区出口总额的56.05%,加工贸易目前仍然是广州最主要的出口方式。
根据“44号文”内容,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,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、纺织纱线、布匹、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,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,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%。这对广州纺织鞋帽、珠宝首饰、皮革、化工、塑料等传统优势产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。按2006年广州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估算,47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受到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,有25.87亿美元(不含深加工结转)列入新增限制类目录,占广州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一成多,估算相关企业要增加12.45亿元的保证金负担。
广州外经贸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协助企业“走出困境”并逐步实现产业转型,包括通过举办法规政策说明会、走访企业等多种渠道宣讲国家政策,帮助企业趋利避害,及时调整经营方向;同时及时与业界开展产业升级转型的信息交流和政策解答;此外,在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内销渠道的同时,还将从物流便利、信息支撑、人才培训、市场开拓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引导企业发展自主品牌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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